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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省文博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4-26 浏览次数:1858
苏文物综〔2010〕10号
 
各市文化(文物)局,南京博物院:
  每年一次的全省文博优秀论文评选活动是江苏省文物科研工作的重要平台,取得了丰硕的理论成果。根据省文化厅党组《关于印发〈二○一○年江苏文化理论创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省文物局决定继续开展全省文博系统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立足构建文物大省、文化强省目标,紧扣《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围绕保障文化民生、促进文化惠民主题,深化文博理论创新研究,分析思考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促进我省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科学发展,如何进一步发挥文物保护工作在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助推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二、参考课题
  1、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民生研究。
  2、“十二五”时期江苏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战略研究。
  3、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4、经济发展、城市改造与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
  5、博物馆、纪念馆建设与公共文化服务。
  6、文化文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与实践。
  7、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与新型文化遗产保护。
  三、时间安排
  1、请各地区、各单位于5月底前完成论文选题与撰写组织工作。
  2、请各地区、各单位于9月30日前完成本地区、本单位的论文初评并报省文物局,逾期不再接收。
  3、省文物局论文评选委员会于10月底前组织有关专家对上报论文进行评审,对入围论文提出修改意见。
  4、评选委员会将入围论文反馈作者进行修改加工,于11月中旬报省文物局。
  4、11月底前,省文物局论文评选委员会对入围论文进行终评,确定获奖论文名单及获奖等次。同时根据上报论文数量和质量确定组织奖名单。
  5、12月底前,完成全省文博优秀论文集的编辑出版工作。
  四、其他要求
  1、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文博优秀论文评选工作,明确一名领导同志分工负责,并确定一名专人负责具体联络。
  2、各地区、各单位要周密组织、广泛发动广大文博工作者加强调查研究与理性思考,认真负责地撰写论文,确保上报论文的数量和质量。各市文物行政部门在组织初评的基础上,向省文物局推荐的优秀论文不少于5篇,南京博物院不少于3篇,省文物局机关各处不少于2篇。
  3、上报的参评论文须为作者本人撰写且未公开发表过的。文中涉及有关引文、数据,均应注明出处。如论文涉及著作权争议,所有责任由作者自负。
  4、论文篇幅限制在4000字以内,上报论文按统一格式、统一用A4纸正反打印(格式见附件),1式6份上报,同时上报电子文本。
  5、省文物局将成立由相关领导和有关专家学者组成的论文评选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匿名评审的方式,评出获奖论文。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请直接在上报论文的封面上注明,请勿于正文中透露作者个人信息。
  五、评选与奖励
  本次论文评选将评出一、二、三等奖及入编论文约40篇,同时对提交论文数量名列前茅的地区授予组织奖,公布评选结果和获奖名单,颁发证书和奖金,出版文博优秀论文集。

  联系人:姚文中 宋 炯
  电  话:025-84699038
  投稿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89号江苏省文物局综合管理处
  邮政编码:210005
  电子邮箱:jiosong@163.com

二○一○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文博 论文评选 通知
抄 送:省文化厅,局机关各处室
江苏省文物局综合管理处  2010年4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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