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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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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江苏省田野考古工作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4-26 浏览次数:7554
苏文物博〔2010〕34号
 
各市文化(文物)局、南京博物院:
 
  “十一五”以来,我省田野考古工作坚持秉承传统、尊重历史、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在考古发掘、资料整理与报告出版、人才培养、考古成果向社会的转化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家文物局《考古发掘管理办法》,切实推进我省田野考古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考古发掘项目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物保发[2009]46号)精神,按照国家文物局和省文化厅的工作部署,我局决定开展首届江苏省田野考古工作评比表彰活动,拟对2005年至2009年度我省田野考古工作进行总结、评比。此项活动以后每四年举行一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活动组织。
  为顺利开展首届江苏省田野考古工作评比表彰活动,我局成立以省文化厅党组成员、南京博物院院长龚良为组长、省文物局副局长吴晓林、刘谨胜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指导此项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文物局博物馆处)和专家组,具体负责评比表彰活动的日常事务。
  二、关于奖项设置与标准、要求。
  本次评比表彰共设六个奖项,分别为:优秀领队奖、考古技术奖、优秀成果奖、最佳配合奖、特别贡献奖、安全保障奖。获奖的首要条件是考古发掘项目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材料齐全。各奖项原则上不可兼得,特殊情况下兼得不得超过2项。
  各奖项评奖标准及具体要求如下:
  (一)优秀领队奖
        1、模范执行《文物保护法》、《考古发掘管理办法》及《田野考古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发掘质量、文物安全和经费使用情况通过专家组检查验收;
        2、发掘中发现的重要遗物和遗迹,能及时向上级文物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3、及时整理考古发掘资料,编辑出版考古简报和报告;
        4、所主持的发掘项目在国内外具有重要的学术影响;
        5、连续五年时间内,领队项目必须有两个以上,在本次评比表彰活动中另有一项获奖项目与之有关。
  (二)考古技术奖
        1、发掘工作科学规范,严格按照《考古发掘管理办法》和《田野考古工作规程》执行,考古资料整理及时完整;
        2、考古发掘取得重要成果,对地域文明乃至中华文明研究有重要意义;
        3、考古成果发布规范及时,社会反响较大;
        4、考古工地无安全责任事故。
  (三)优秀成果奖
        1、考古发现意义重大,已取得国家文物局或中国社会科学院等组织的专家组评价认可,并已取得一定成绩;
        2、考古成果为公开出版的考古报告或考古简报;
        3、学术价值高,对地域文明和中华文明起源研究有重要参考价值;
        4、社会效益好,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贡献。
  (四)最佳配合奖
获奖对象主要为:支持或配合大型基本建设工程的考古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果的市、县文化(文物)局、文管办或博物馆等。
        1、有配合考古工作的具体单位、具体负责人,并划拨专款支持考古工作;
        2、多次召开或参与协调会议,为考古工作提供便利;
        3、积极解决考古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如协助解决考古发掘与当地政府的沟通联系,在青苗赔偿、考古人员食宿安排、民工的征用、安全保卫、文物运输及存放等方面的事例典型。
  (五)特别贡献奖
       此奖项为文物系统之外的单位、部门或个人所设。
       1、热心文物保护事业,主动为历史文化保护承担责任与义务;
       2、正确处理基本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大力支持考古工作并提供工作便利;
       3、建设为田野考古发掘让步,并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
  (六)安全保障奖
       此奖项为武警、公安系统等单位或部门所设。
       1、积极协助文物部门维护考古发掘现场,打击各类文物犯罪行为;
       2、连续五年内在其辖区内的考古工地,无考古现场文物丢失及其他文物安全事故;
       3、追缴文物有功及破获田野文物被盗掘、盗窃案件及时有效。
  三、材料申报要求。
      1、各奖项申报严格按照申报标准及要求,填写相应的表格,逐级审核、盖章上报,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各奖项须单独制作申报材料,一奖一报,不得合并;
      3、各奖项申报材料格式须统一,均为纸质文本2份(大小为A4纸,三号仿宋体字,装订成册,附图和照片)、电子文本1份(刻光盘)。照片为jpg格式,1M以上;
      4、各市级文物行政部门统一汇总上报本辖区内的申报材料,南京博物院申报材料单独上报。
      5、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10年5月31日。
  省文物局拟于2010年7月中旬召开全省田野考古工作会议,并举行首届江苏省田野考古工作评比表彰活动颁奖仪式。请各市、各单位按照各奖项的要求,抓紧组织,严格把关,认真填报,于规定时间内集中上报我局,逾期不予受理。各奖项申报表请在江苏文博信息网下载,网址:http://www.jsmuseum.com/。申报材料寄送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89号,江苏省文物局博物馆处。邮编:210089;联系人:吕春华;电话:025-84699395、13770945698;邮箱:jskggl@163.com

特此通知。
 
                              江苏省文物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文物 考古 表彰 通知
  抄送: 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铁路建设办公室,省各考古发掘资质单位。
  江苏省文物局综合管理处 2010年3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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